答: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為特困學生,可申請資助:(1)每學期注冊時,享受我市民政部門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濟的困難戶子女。(2)每學期注冊前六個月內領取了市、區(qū)民政部門臨時救濟金的特殊困難戶子女以及原基建工程兵困難家庭子女;(3)在我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本地戶籍殘疾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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