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fèi)單位: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民法院負(fù) 責(zé) 人:田 衛(wèi) 東
地址:龍崗區(qū)中心城德政路8號(hào)聯(lián)系電話:28923350
有 效 期:2014-6-24到2016-6-24發(fā)證機(jī)關(guān):深圳市龍崗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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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fèi)項(xiàng)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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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jì)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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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fèi)標(biāo)準(zhǔn)(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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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zhǔn)機(jī)關(guān)及文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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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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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收費(f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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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guó)務(wù)院令(第481號(hào))、粵價(jià)函[2008]45號(hào)、深價(jià)聯(lián)字[2008]12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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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dāng)事人交納訴訟費(fèi)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訴訟費(fèi)用交納辦法》第六章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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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受理費(f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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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cái)產(chǎn)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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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超過1萬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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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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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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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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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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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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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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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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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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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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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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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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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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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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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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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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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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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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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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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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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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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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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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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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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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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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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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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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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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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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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財(cái)產(chǎn)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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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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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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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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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財(cái)產(chǎn)分割,財(cái)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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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害姓名權(quán)、名稱權(quán)、肖像權(quán)、名譽(yù)權(quán)、榮譽(yù)權(quán)以及其他人格權(quán)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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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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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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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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