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深龍審通〔2016〕57號審計通知書的要求,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6年3月18日至6月21日,對布吉中學教職工單身宿舍樓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jù)有關審計準則,布吉中學對其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基建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進行審計并作出審計結論。
一、工程概況
該項目位于布吉中學校園內,總用地面積約48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2 300平方米,七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主要內容包括: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室內外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力電氣工程等。根據(jù)深發(fā)改〔2005〕1363號文,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200萬元,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自籌解決;根據(jù)深龍教通〔2006〕63號文,在2005年教育費附加余款中補助該項目100萬元。該工程在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龍崗分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為汕頭市潮陽第一建安總公司,中標合同價3 093 175.51元。建設單位為布吉中學。該工程于2009年3月25日開工,2011年4月20日通過竣工驗收。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工程經建設單位及深圳市永達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審核,送審造價3 728 889.20元,審計審定造價3 494 420.19元(其中工程建安費3 359 185.60元),核減234 469.01元,核減率6.29%。
三、工程財務審計情況
截止審計日期,布吉中學于2007年、2009年分別收到布吉街道辦轉撥區(qū)財政局下?lián)艿慕逃M附加100萬元和該工程的補助資金200萬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能夠按照基建程序實施并管理項目,資料較齊全;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會計資料較完整,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但存在多付工程款的問題。
五、存在問題
(一)多計工程造價234 469.01元。主要原因是:
1.建安費因多計塊料墻面等工程量,核減215 273.47元;
2.多計監(jiān)理費,核減19 195.54元。
(二)多付工程建設其它費19 195.54元。華鵬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監(jiān)理費審定價98 224.46元,已付款117 420元,多付19 195.54元。
(三)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項目竣工決算。該項目2011年4月竣工驗收,2016年3月送審,未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90日內送審,該行為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應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多計工程造價的問題。根據(jù)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制定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結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以調整”的規(guī)定,多計工程造價234 469.01元予以調減,項目以審定造價3 494 420.19元進行結算。
(二)關于多付工程建設其它費的問題。根據(jù)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制定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關于建設單位已簽證多付工程款應予以收繳的規(guī)定,多付的19 195.54元,建設單位應予以收回。
(三)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送審的問題。建設單位今后應加強對工程竣工決算送審的管理工作,及時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請建設單位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